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
建设项目管理
1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经发现后能及时主动纠正的。
2 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经发现后能及时主动纠正且未造成环境污染的。
水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1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 经发现后能及时主动纠正的。
2 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经发现后能及时主动纠正的。
固废污染防治
1 违反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经发现后能及时主动纠正并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噪声污染防治
本规定适用于当事人首次轻微环境违法,本规定生效时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案件可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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