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一年半前,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房山的一家资产经营公司与一家经营石材生意的商贸公司要解除租赁合同。双方于2017年11月,经过北京仲裁委的仲裁,达成了协议。双方约定,当年年底,商贸公司将一处4000平方米场地内的建筑物拆除后,交还给资产经营公司;2018年6月底之前,将另一处6000平方米的场地腾空后交还。
但是,经营石材生意的公司在协议达成后,一直没有履行。资产经营公司拿着仲裁协议,向北京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自去年2月2日收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商贸公司的投资人王某沟通,希望他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自行拆除需腾退土地上的违章建筑并腾空场地。王某回应说,他应该得到补偿、而且他暂时没办法找到石材存放场地,也没能力承担运输费用。尽管言辞中拒绝履行义务,但是经过沟通,双方一度达成和解协议,但是这个协议,王某最终也没有履行。
行为恶劣的芦某某随后被法院实施拘留。经过1个小时的紧张工作,执行人员两处场地及地上物品处理完毕,当面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