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荣昌区多部门联合整治石材厂废水直排问题
隆昌县、荣昌区多部门联合整治石材厂废水直排问题
时间: 来源:记者 曹让均 浏览:697
日前,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地处荣昌、隆昌交界处的川鑫石材厂存在生产废水直排影响安富街道云峰河水质的问题。7月24日,由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四川省隆昌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涉事企业开展调查处理。

当天,联合执法组成员来到川鑫石材厂,通过听取企业负责人情况介绍、现场查勘、抽取水样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生产废水直排相关情况。经查,该企业的注册地为隆昌市,生产场地位于荣昌区安富街道和隆昌市渔箭镇交界处,生产废水直排对下游的安富街道云峰河河水水质造成影响情况属实。
工作人员采集水样。
  
执法组要求企业立即对排污口进行封堵,杜绝生产废水进入云峰河影响河水水质。由于该企业属于隆昌市管辖,隆昌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水质检测结果,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理。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将联合隆昌市相关单位,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持续掌握整改进展动态,确保企业生产废水直排影响安富街道云峰河水质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保障云峰河河清岸绿。
  
据悉,2017年11月3日,四川省安岳县、泸县、隆昌市、内江市东兴区,重庆市大足区、荣昌区、潼南区、铜梁区、永川区等9区(市县)联合签署了《区域环境执法与应急联动专项协议书》,相关区县建立了专项会商、执法联动、应急联动、损害评估工作机制,突破行政区域限制,加强地区间合作,共同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共同应对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根据协议,发生跨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时,相关区(市县)要快速沟通信息,选派精干执法人员共同开展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对跨区域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污染行为发生地环保部门牵头,负责调查取证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涉案地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共同防范处理区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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