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偷采大理石非法储存爆炸物,大理一男子被判刑三年!
为偷采大理石非法储存爆炸物,大理一男子被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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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为在苍山上偷采大理石,购买了黑火药使用,并将使用剩余的黑火药藏匿于大理市湾桥镇上阳溪莲花峰山体其采石区的乱石之下。2018年11月25日,被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局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未经国家允许,非法购买、存储爆炸物黑火药超过1000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此,大理市人民法院提醒大家,苍山洱海是大理人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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