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的区域)
经查,2016年至2017年期间,阳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实际经营者毛某将位于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村委会水竹村某山场分包给其合作伙伴邹某经营开采饰面用灰岩(大理石),毛某伙同邹某等人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超越其承包矿山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开采饰面用灰岩。
(嫌疑人毛某)
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鉴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委员会依法鉴定,非法开采阳山县小江镇坦塘水竹饰面用灰岩石材矿矿石量近9000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人民币800多万元。同时由于毛某等人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在小江镇坦塘村委会水竹村多个山场肆意占用林地开采大理石。经林业部门现场鉴定,造成林地植被严重毁坏面积100多亩,林地短期内丧失林业种植条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
(嫌疑人邹某)
矿产资源属于耗竭性、不可再生性资源
必须十分珍惜、有效保护、合理利用
希望你我共同爱护!
普法时间
《宪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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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破坏矿产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石材网实时更新石材业内新闻,从各地区各角度各种石材政策,石材运营、石材企业、石材加工、石材价值、石材展会更新报道应有尽有,石材新闻样样俱全 ,是国内大型石材门户网站,石材新闻涵盖各石材企业报道,石材展览,石材厂家报道,石材运营,石材赏析用途,石材案例,石材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