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11月20日至11月24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称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11月20日至11月24日期间,山东省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按照提前预警的原则,建议济南、淄博 、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荷泽13市根据空气质量预测会商结果,于11月20日零时前发布预警,11月21日零时前启动应急响应。
预警期间对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对建筑 工地等扬尘源停止产能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及渣土运输;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等;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 。
公函原文如下: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通知称,临沂市于11月19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1月20日18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通知原文如下:
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通知称,济南市于11月20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1日零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通知原文如下: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通知称,汶上县于11月20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21日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通知原文如下: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通知文件称,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建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 11月20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1月21日0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应急呼应措施包括: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工业企业按照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减排 。应急指令发布前已停止生产的生产线、生产装置、生产工序,应急响应期间不得恢复生产。
扬尘控制方面,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 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
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 。国网供电公司自11月20日起,每日9时前将各县 (市、区)辖区内前一日用电量变化情况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原文如下:
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文件称济宁市自11月20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1日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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