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世界发展史,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你挣到了钱,但空气、饮用水都不合格,哪有什么幸福可言。”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4月10日在海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
这段话放置于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省份山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日前,在安徽铜陵召开的全国绿色矿山现场交流会上,山东省绿色矿山的建设经验,无疑会成为各方的焦点,也引起各方的共鸣。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山东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整体谋划、示范引领,强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向自然资源部推荐74个矿山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其中,34个为原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矿山),另有18个矿山通过省级验收(达到了国家级绿色矿 山建设标准)。
绿色矿山是美丽山东建设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东省是矿产资源大省,资源储量丰富,开发历史悠久,开发强度较大。矿产资源开发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问题。
近年来,山东省大力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省矿山企业数量由2005年的11000个压减到2018年年底的1481个,数量大幅减少,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明显提升,开发布局不断优化,但重开发轻保护、管理粗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现象仍然存在。
建设绿色矿山是实现山东矿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改善民生福祉、 建设美丽山东的具体行动。山东省始终把绿色矿山建设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坚决扛起绿色矿山建设政治责任。
一是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五大行动”之一(鲁政发〔2018〕8 号),建立了目标评估考核和定期通报制度,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国土资源重大工程 项目和资金安排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是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矿政管理全过程,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等规划体系中,对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和任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严格矿山管理,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要在限定时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三是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纳入山东省委、省政府“对标先进”活动,聚焦短板和弱项环节,瞄准先进省份典型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对标台账,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学赶、争创一流,不断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整体谋划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投资额大,需要有标准、制度、政策的支撑,必须始终推进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为此,我们坚持高点定位、整体谋划,探索创新,攻坚克难。
一是制订行动方案。制订了《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绿色矿山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建立省、市级绿色矿山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到2020年年底,全省大、中、小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和 50%。
二是健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细化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矿山企业和评估单位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规范了绿色矿山建设、申报、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严格第三方评估。制定了《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对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要求、评估流程、监督管理等做了详细规定,分类制定煤矿、非煤(地下矿山)、非煤(露天开采)、地热矿泉水的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现场核查评分标准。
四是完善技术规范。制定《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技术规范》,明确了煤、铁、金、饰面石材、建筑石料、非金属矿、地热矿泉水等7项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制定《山东省绿色勘查技术要求(试行)》,全面实行绿色勘查。淄博市印发了《淄博市绿色矿山建设技术要求》, 潍坊市发布了天然卤水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五是强化重点领域。先后出台了《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地热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着力推进山石和地热资源等重点矿种绿色矿山建设。明确已有山石矿山到2020年年底前全部建成绿色矿山,新建普通建筑石材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新设地热资源勘查项目必须按绿色勘查要求编制勘查实施方案;新设地热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全面落实地热资源绿色开采标准要求。
全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近年来,山东省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强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一是积极推广绿色矿山先进典型经验。2018年、2019年先后在淄博市淄川区、济南市平阴县召开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工作现场会,实地观摩调度各市绿色矿山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淄博市淄川区对露天矿山开采、加工、装运、储存、矿区绿化和恢复治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升级改造,建成了花园式矿山,呈现出绿色矿山新面貌。平阴县开创了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五化”绿色矿山建设“平阴模式”。其中,淄博市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被自然资源部网站列为2018年绿色矿山建设十大热点新闻之一。
二是充分发挥大型矿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兖矿集团、新汶矿业、济宁矿业、招金矿业、山东黄金等企业建设绿色矿业集团。山东黄金集团率先制定了全国首个企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山东黄金集团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目前集团在产35个矿山已有31个进入国家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明年上半年将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山东能源临矿集团与技术支撑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启动绿色矿山建设,省内的10个矿山已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今年9月荣获“绿色创造力样本”称号。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旗下13个石灰岩矿山已有6个建成绿色矿山。
三是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印发《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对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压实责任、分类施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济南市组织矿山企业对照审查通过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制定推进计划表,市局、县(区)局和矿山企业实施“三方挂图作战”,严格按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淄博市将绿色矿山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全市“十个率先突破”的重要内容,实行每月一调度、一督导、一考核。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和技术支撑服务。明确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和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作为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组织省级专家不定期参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矿山企 业的技术培训和评估指导,为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技术支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举办绿色矿山建 设培训班、组织矿山企业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等方式,树标杆、引路子,不断增强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内生动力和能力,初步实现从“要我建”到“我要建”的重大转变,为全面完成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