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委再次针对企业复工,尤其是矿山企业复工发出明确要求:
2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要求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防控风险等级,分区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
湖北和疫情较重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分区域细化实化实施方案,稳妥组织复工复产;其他地区要在严密防控疫情的同时,全面推动企业尽快进入正常生产状态。
央企、国企要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生产;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尾矿库、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全面评估安全状况,按照风险高低一企一策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推行承诺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持一事一处理,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偏颇和极端做法。
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组织专家远程“会诊”、上门现场指导服务,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消除;对重点岗位人员、新录用人员,组织线上免费安全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掌握基本安全技能,严防一上岗就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