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扩散!南安20日、22日开展统一消杀行动
转发扩散!南安20日、22日开展统一消杀行动
时间: 来源:健康南安 浏览:1073
为最大程度减少疫情通过环境传播的风险,定于2月20日和22日在全市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爱国卫生统一行动。

2020年2月20日9:00—11:00和2月22日9:00—11:00,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对全市重点公共场所、设施、公共物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请各单位、企业及广大市民同步进行室内环境清理和消毒。

为确保市民的健康安全,请广大市民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喷洒消毒的时候,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重点区域的住户、店家请提前关闭门窗,广大市民避免进入消杀场所。

(二)请勿在公共场所及门店前堆放物品,不要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

(三)请广大市民开展卫生大扫除,自觉打扫房前屋后,清理室内外杂物,打扫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如进行室内消毒,要记得打开门窗进行通风。

(四)爱国卫生统一行动要按照小型分散、零星设点的原则,科学开展、注重实效,杜绝成群结队和人员聚集。

此次爱国卫生统一行动活动内容 

(一)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视频、横幅标语、农村大喇叭等,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健康防病常识,普及疫病防控基本知识技能,发布健康提示和防控指南,倡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二)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各职能部门要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一切可以组织的力量,重点对农贸市场、车站、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及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等薄弱环节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号召农村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自觉打扫房前屋后,清理室内外杂物,打扫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对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重点对交通枢纽及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超市、农贸市场、购物中心、书店、宾馆、饭店、居住区公共环境、市民服务与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空气、物体表面、公共用品(如商场推车、 购物篮等)和电梯、过道、公厕、垃圾收集设施等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

消毒操作指南

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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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消毒操作指南

为指导和规范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消毒工作,根据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冠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109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等,结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消毒原则

(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二)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和消毒场所,选择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消毒方法,化学消毒建议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中高效消毒剂。

(三)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开展终末消毒,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行。

二、消毒范围与频次

(一)消毒范围:公共场所。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文化娱乐场所、浴业服务单位、宾馆、民宿、招待所、饭店、酒吧、茶馆、公共交通工具和环境、商店和购物场所、社区活动场所、学校、图书馆和书店、公用二次供水水箱和贮水容器、游泳池、银行和货币、幼托机构、体育场所和公共健身器材、电梯、扶梯、共享单车、美发美容店等公共场所及交通工具要组织开展空气、物体表面开展消毒工作。

(二)消毒频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每天开展2次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确保消毒效果。

三、消毒方法

(一)空气消毒:场所内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尽量不使用空调。无开窗条件或通风不良的环境,开启空调新风系统强排以增加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单位可在中央空调回风系统加装紫外线灯等空气消毒设施。

(二)物体表面: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扶手、电梯按钮(电梯内贴抽纸,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放置免消手消毒液)、门把手、桌椅、售票窗口、自助购取票机、洗手池、水龙头、推车、共享单车、电梯、扶梯、购物篮、马桶等进行消毒,可以用 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或浸泡消毒物品。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三)餐(饮)具的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50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四)衣服、被褥、座椅套等纺织物消毒:保持纺织物清洁,可定期洗涤、消毒处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宾馆、饭店用品:床上卧具和毛巾可煮沸消毒或送清洗消毒公司进行消毒。可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物品30分钟。含氯消毒剂现配现用,消毒后及时取出,用清水漂洗干净。

洗脸池、浴缸、坐垫可使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

拖鞋(非一次性的)可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20分钟左右后用清水冲洗。

(六)交通工具:尽量开窗通风,对经常触摸的部位(扶手、座椅、车门、车内壁等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可以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应在每班次营运前消毒一次。

(七)呕吐物处理:当出现人员呕吐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四、常见消毒剂配制

(一)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优氯净(55~60%,10克/包),1包加11升水;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五、注意事项

(一)工作人员应有个人防护意识,加强手部清洁和消毒,采用流动水洗手,必要时采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二)消毒工作人员采用一级防护,选择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橡胶(或丁腈)手套。

(三)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四)所使用消毒剂应为正规企业生产的符合我国相关规定的产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选择消毒效果可靠、对使用者和人群安全、对环境的污染小、对消毒物品损坏小和选用国家批准的消毒剂和消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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