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底,湘潭市将全面完成湘江两岸10公里范围内视觉污染、水土流失严重、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41个废弃露天矿山(点)生态修复任务,修复面积约2400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原则,对于可自然恢复的,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对于需采取工程修复的,宜建则建、宜田则田、宜林则林、宜水则水。
为有效推进这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组织相关县市区对湘潭市湘江两岸10公里范围内的废弃露天矿山图斑进行了两次全面核查,针对区位特征、问题特性,对各个矿山(点)建立生态修复档案,并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湘潭市制定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细则,按照“一矿一策”完成了施工图设计编制,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项目完成后,湘潭市湘江两岸10公里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将基本解决,区域生态功能、环境质量将得到持续恢复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