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启动绿色矿山建设以来,贵州省明确了11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了800个绿色矿山建设指标。3年来,通过政府、部门和矿山企业协同推进,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形成了良性互动格局:突出政府主导地位,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市县政府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推进落实目标任务的责任意识;落实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有效激发了矿山企业的积极性;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注重协调配合联动,形成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合力。
二是建立标准制度,构建了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相继出台了《贵州省地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要求》《绿色勘查示范项目评价验收标准》《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审查备案工作指南》《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矿山集中“治秃”行动方案》等制度方案。
三是树立典型示范,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全省826个历史遗留矿山已自然恢复,累计实施人工工程治理面积1590平方公里。积极打造全省绿色矿山典型,瓮福磷矿投入3468万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绿,矿区绿化面积2209亩,可绿化区域绿化覆盖率达到100%;利用先进采选技术装备,助推实现高效生产,矿石开采回采率达99%,选矿回收率达89%。锦丰(烂泥沟)金矿选冶总回收率达86%,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投入废石堆场生态恢复资金1292万元,累计恢复灌木林地2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