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清家底,全面排查露天矿山资源。对全市持证露天矿山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累计排查工矿企业229家次,发现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29起,未按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1处,立案9件,均已责令整改。
二是科学规划,开发治理同步开展。按照“一矿一策”政策,根据现有矿山开采现状及地质情况,科学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各矿山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整改,达到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目前,全市10余处矿山已经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实施边开采边治理。
三是持续整合,实现集约化开发。按照“政策引导、企业自愿、市场运作、产业聚集”的思路,推动矿山资源整合,同时解决生产规模偏小、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五莲县将采矿权收归国有,成立国有企业绿色矿山公司,对全县花岗岩矿山进行经营和管理,采矿权证由125处压减到目前的7处。东港区所有花岗岩矿山进行封采关闭,实施山体治理。全市力争2020年,矿山数量压减至70处以内,生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四是综合治理,加快灭失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综合治理模式,全市辖区内责任灭失露天矿山数量302处,目前已完成治理110处,正在治理19处,全市已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7581万元,计划投入894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