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要求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做好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备疫情防控需要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物资。取消集体活动,完成职工健康监测,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防护口罩,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确保生产安全。企业须精心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疫情防控措施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提前到岗到位。复工复产前必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采取自学和网络视频教学等方式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达不到复工复产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