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得人要建设有关道路项目,合计人民币45.2亿元。包括
国道G355线龙华至油田段(全长15.193公里,估算投资人民币15.96亿元)
国道G355线油田至永汉段(全长11.68公里,估算投资人民币12.27亿元)
国道G355线永汉至铁扇关段(全长7.691公里,估算投资人民币8.08亿元)
乡道Y154线龙华至莲塘公路(全长25.39公里,估算投资人民币8.89亿元)
以上项目具体情况由竞买申请人自行向龙门县交通运输局了解。
(2)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详查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共人民币674.4787万元,由竞得人承担。
(3)采矿权竞得人需新建一条矿石料外部传送带,一个矿山外部加工区,同时扩宽Y154乡道及进矿山道路,解决矿石料以及设备运输问题,上述相关费用合计约人民币9.6亿元(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外部传送带运输系统长约10公里,建设投资估算约人民币2.5亿元;
矿山外部加工区占地约500亩,建设投资估算约人民币4.5亿元;
扩宽154乡道长约6.8公里进矿山道路约2公里,建安费估算约人民币0.5亿元;
矿区范围以及生产、生活、办公、矿山外部加工区、传送带用地等土地租用费用估算约人民币2.1亿元。
(4)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一次性支付生态补偿金人民币5000万元给龙门县人民政府;
支付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和社会维稳帮扶资金人民币4400万元给龙华镇,分22年(期)支付,每年(期)支付人民币200万元。逾期,采矿权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回。
综上,惠州交投葛埔绿色现代石场有限公司除需支付9.62亿矿权竞拍费外,还需付出共55.8亿元其他费用。本矿权总支出达65.42亿元,以可开采资源储量11751.07万立方米计算,本矿权的平均单价约为55.68元/立方米。
据了解,惠州交投葛埔绿色现代石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由国资大型企业惠州交投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龙门县财政局联合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