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中选投资方依法办理用地、用水、用电、环境评估、安全评估、自然资源等相关手续,并按照【财建〔2017〕638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要求,设立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八)深入实施国家产业扶贫战略,打造以点带面,积极带动当地群众经济发展,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就业,使当地群众从项目开发中受益,实现双赢发展模式。 三、招商程序 (一)班戈县商务局通过班戈县政务网站公开发布招商公告,并收集汇总报名企业相关材料。 (二)由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组成评审团,对报名企业进行筛查评定和评价打分。 (三)根据报名企业得分名次,按顺序与企业谈判。 (四)根据企业综合实力排名、谈判情况、结合班戈县及该项目建设需要的实际情况筛选确定最优投资方,并签订相关合作开发协议。 四、企业报名条件及资料 (一)报名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较强的投资实力,且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2.企业无信用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3.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需编制《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花岗岩石材开发项目投资计划书》或者类似方案。 5.报名企业需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提交虚假资料,取消其报名资格。6.逾期报名或未提供需要提交材料的,招商人不予受理。(二)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2.编制《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花岗岩石材开发项目投资计划书》或者类似方案。 3.企业在产业规划、内容生产、技术研发、其他地方相关成功案例业绩等各方面证明材料。 4.项目招商条件中涉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备注: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三)报名方式投资人根据招商要求,准备好报名资料到达指定地点按时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截止,之后不再接受报名。1.报名地点:那曲市班戈县商务局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10月20日止(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3.联系人:贡觉曲珍 电话:0896-3826777 13989967805兰 天 元 电话:0896-3826777 18629725725五、未尽事宜,在具体谈判时协商,投资运营的具体内容以达成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六、本公告由班戈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班戈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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