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五莲县石管委(街头镇)召开小板户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详细阐明了当前小板户整治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详细安排部署了小板户规范提升工作。与会人员有:所有小板户企业负责人及部分大锯企业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提出并制定了出售大锯手续方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验收标准、购买大锯手续方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验收标准 。
会议现场
环保局副局长郑培学
会议上,环保局副局长郑培学就如何验收小板户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小板户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石材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街头镇党委副书记丁兆福强调,要求各小板户要正确看待本次小板户整改工作,积极主动按照要求,确保小板户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3月10日前整改到位,力争早日达标生产。
石材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街头镇党委副书记丁兆福
会议要点:
附:
出售大锯手续方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验收标准
1.出售方必须有环评报告并经环保部门批复,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交易。
2.出售方大锯必须拆除到位,购买方新上大锯与出售方售出大锯台数一致。
3.整改时间为一周,2月25日开始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修改环评。
4.出售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验收购买方。
购买大锯手续方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验收标准
1.购买方所属的法人企业,作为一个验收整体,统一开展环评。
2.出售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验收购买方。
3.参照园区石材业户整治标准,小板户同样必须在车间内建设完备的污水循环池、沉淀池、干化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下脚料存放区等硬件设施,并实现雨污分流。同时,要明确原材料区和产品区,做到存放有序。
4.具备条件的小板户需建设车辆冲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