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镇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审查,现就《中泰(石井)石材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泰(石井)石材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控规修编》)。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石井镇西北部,四至范围如下:东至苏内村,南至苏内水库生态保护线及福厦客运专线,西至水头界线,北至现状已建一期建设用地。
(二)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将中泰石材集聚区定位为:石井镇滨海工业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园区打造成高端、专业、一流、石材加工、仓储、物流、保税、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现代石材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三)规划规模
1.用地规模: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89.34公顷,其中建设总用地面积约283.47公顷,占总用地的97.97%;非建设用地面积约5.87公顷,占总用地的2.03%。
2.人口规模:园区总人口规模可达1.66万人,其中职工人数约为1.15万人,眷属人数约为0.51万人。
二、本规划是指导中泰(石井)石材集聚区规划建设、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按照《控规修编》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强化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及内容的落实。
三、应在规划批准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南安市人民政府